下午三点,玛莎依约来到丹尼斯的长岛宅第。
丹尼斯才走进楼下起居室,玛莎便立即从深软的沙发起身,迎上前去。
她是个三十出头的高佻nV子,褐发碧眼,身穿黑sE套装,一眼看上去,就觉得g练JiNg明。她有一点南欧的血统,脸部轮廓极深,是那种走在路上会让人忍不住多看一眼的漂亮nV人。
「嗨,亲Ai的丹尼斯,你总算回来了!」她挨近他,伸长脖子,与他互亲脸颊。
「嗨,玛莎!」
她退後一步,好生打量眼前这个小她四岁,既是她工作夥伴,也是这些年来她一直搁在心里的男人。两三个礼拜不见,她着实想念他。
其实他们之间的关系纯粹就是作家与经纪人的关系,顶多再带一点多年熟识的交情在里头,至少这是丹尼斯的想法,但问题是玛莎还是多了点浪漫的念头……
她初出社会没多久便发掘了丹尼斯,而且拜他之赐,自此之後,平步青云,顺利攀上事业高峰,主动找她签约的新锐作家越来越多,但丹尼斯.欧尼尔一直是她的金字招牌。
这九年来,她看着他从青涩的医学院学生一路蜕变成独具魅力的成熟男子,对他的迷恋有增无减。但丹尼斯显然对她并无任何意思,以前如此,现在如此,至於未来如何……她仍怀抱着希望。
因为在她心目中,他们简直就是一对量身订做、天造地设的好夥伴,工作上如此、个X上也是如此。他内敛、她外放;他不善交际、她人脉亨通;他才华横溢,而她正好是他的识才伯乐。
在这世上,还有谁b她更适合做他的灵魂伴侣?
她一直觉得他们之间是有可能的,所以从来不放过任何示好机会,只不过她的示好始终带点进可攻、退可守的味道,所以就算半带玩笑地被婉拒,也不会难堪到丧失她在他心目中的排名地位,也因此他们一直维持着某种界乎朋友与工作夥伴之间的关系,譬如丹尼斯这几年也陆续和几个nV人交往过,有热情的书迷,也有在聚会上认识的记者或社交名媛…..而玛莎可是b谁都清楚他和那些nV人之间的交往情形,因为她总能趁着碰面的机会,从他口中套出一两句话。偏偏丹尼斯真正能聊的朋友没几个,她又正好是其中之一,所以要是真遇上什麽感情问题,丹尼斯倒是不吝向她叨诉几句。而她也乐得刚好见缝cHa针,总能适时地帮他甩掉那几桩令他有些不耐的感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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