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我唐突的出现在他家门口的时候,我差点因为李振夏错愕的表情而忍不住笑了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十五分钟前,我先是打电话吵醒明雅,接着她又吵醒她老公,才问出了振夏家的住址,我一边仓促的系上安全带,一边谢谢他们,并且保证我之後一定会请他们吃饭。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,我花了一段时间找路,最後终於成功的走到振夏家的门前,这时已经是半夜十二点二十四分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振夏一身休闲服,错愕的看着我的出现,我则是因为匆促的行动而导致站在他面前之後脑袋一片空白。

        「我喜欢你。」没头没脑的,我直接把这句最想说的话告诉他。他什麽反应也没有,只是愣愣地站在原地,用同样的眼神看着我,简直快把我急出眼泪了,「傻瓜,我说我喜欢你啊,从来就是……」

        那一刻我可以说是永远都记得。当我没头没脑的说出告白之後,因为他的不做反应而流下眼泪,然後下一秒他踏出了门,一把把我揽入怀中。我就像个任X的小nV孩一样的哭着,紧紧的抱住他,不停地告诉他我喜欢他。

        再也不想错过他。

        十年的离开已经够对不起他了,也足够时间让我厘清自己的感情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十年前是我太软弱,傻到没有勇气说出自己的喜欢,傻到让自己错过一切,也折磨了他十年。如果当初我有好好的作告别,或许他也就不用这样子呆呆地等十年,只为求得一个解答,到底当初我为什麽不告而别,并且能够将我遗忘,去找一个能让他幸福的nV人吧。

        是我这样折磨了他十年,是我。

        「我终於等到这句话了。」他在我耳边轻声说,把我抱的好紧好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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